关于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22

关于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学院党政办《关于印发〈安顺学院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安顺学院党办[2014]38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考核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单位)就本部门(单位)2014年度完成共性和个性目标指标及学校下达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打出自评分值,于2015年元月4日前将电子版报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并请各部门(单位)准备好部门(单位)完成个性目标指标及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支撑材料,迎接2015年元月4日后开始的考核。

2、请学院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工会、团委、保卫处、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国资处、招就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据各部门(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就共性目标提出扣分数据。

3、请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保卫处、计财处、科研处、国资处、招就处等相关部门(单位)提供2014年所安排给各部门(单位)的工作,但相关部门(单位)却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并提出相应的扣分参考。

上述2、3两项扣分资料请于2015年元月4日前报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特此通知。

                                 安顺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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