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机关党总支〔2015〕6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及《贵州省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十条规定》的通知
机关党总支所属各党支部: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省里制定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及《贵州省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十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并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安顺学院机关党总支
2015年7月24日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确保全省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省委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四、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五、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八、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九、严禁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十、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
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全省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影响为本人或亲友谋取私利。
二、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会员卡、购物卡或各种有价证券。
三、不准收送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会议期间以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六、不准收受地方土特产,不得在公务活动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七、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八、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占有住房,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贺卡、明信片。
九、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举办婚丧喜庆敛财。
贵州省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十条规定
一、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不得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一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不得作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定。
二、不允许妄议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不得发表同党中央、省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
三、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不得把主政地区、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不得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等活动。
四、不允许在选拔任用干部上搞不正之风,不得从个人恩怨、得失、利害、亲疏出发选人用人,不得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拉票、助选。
五、不允许无视组织纪律自行其是,不得瞒报谎报婚姻变化、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有关事项,不得未经批准到工作辖区外出差、学习、培训和休假等。
六、不允许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不得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不得借出差、学习、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
七、不允许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得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违规借用、租用公务用车等公共财物。
八、不允许在行政审批中设租寻租、借审谋私,不得借口特事特办、规避审批程序,不得在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中收受红包、礼金,接受请吃。
九、不允许插手工程建设弋土地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不得为亲属和他人做生意、搞工程打招呼、批条子。
十、不允许本人亲属在其工作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得违规兼职领取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