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机关党发〔2016〕5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党总支评先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请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结合部门情况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于4月7日前及时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文件
安学院组通〔2016〕6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中组部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排序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推荐对象典型事迹片(15分钟以内)。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报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33415006
工作邮箱:asxyzzb@163.com
附件:1、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顺学院组织部
2016年4月5日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
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组织部(组织人事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企业工委,安顺学院党委: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组织部(组织人事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企业工委,安顺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中组部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卫计、安监、信访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并在本县(区)、本部门(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在正式报送推荐对象时,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并以党(工)委的正式文件报送有关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排序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推荐对象典型事迹片(15分钟以内)。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典型事迹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于2016年4月8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联系电话:33281444(传真)
工作邮箱:aszzbzzk@126.com
附:1、安顺市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日
附件1
贵州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优秀共产党员(含差额) |
优秀党务工作者(含差额) |
先进基层党组织(含差额) |
西秀区 |
2 |
2 |
2 |
平坝区 |
2 |
2 |
2 |
普定县 |
2 |
2 |
2 |
镇宁县 |
2 |
2 |
2 |
关岭县 |
2 |
2 |
2 |
紫云县 |
2 |
2 |
2 |
开发区 |
1 |
1 |
1 |
黄果树 |
1 |
1 |
1 |
龙 宫 |
1 |
1 |
1 |
市直机关工委 |
1 |
1 |
1 |
市委教育工委 |
1 |
1 |
1 |
市委企业工委 |
1 |
1 |
1 |
安顺学院党委 |
1 |
1 |
1 |
合计 |
19 |
19 |
19 |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文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
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国防工委: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1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30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理想信念坚定,遵章守纪、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出来。
二、精心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中组部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卫计、安监、信访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市(州)、本部门(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在正式报送推荐对象时,要与省委组织部沟通,然后以党(工)委名义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三、认真填报材料。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排序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推荐对象典型事迹片(15分钟以内)。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典型事迹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51-85892121(传真)
工作邮箱:zzbzzc2013@163.com
附:1、贵州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贵州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优秀共产党员(含差额) |
优秀党务工作者(含差额) |
先进基层党组织(含差额) |
省直机关工委 |
2 |
2 |
2 |
省委教育工委 |
2 |
2 |
2 |
省国资委党委 |
2 |
2 |
2 |
省委国防工委 |
2 |
2 |
2 |
贵阳市 |
2 |
2 |
2 |
遵义市 |
2 |
2 |
2 |
六盘水市 |
2 |
2 |
2 |
安顺市 |
2 |
2 |
2 |
毕节市 |
2 |
2 |
2 |
铜仁市 |
2 |
2 |
2 |
黔东南州 |
2 |
2 |
2 |
黔南州 |
2 |
2 |
2 |
黔西南州 |
2 |
2 |
2 |
贵安新区 |
1 |
1 |
1 |
合计 |
27 |
27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