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机关党发〔2016〕11号
关于推荐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安顺学院第21期(总第42期)党校学习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21期(总第42期)党校学习班的通知》精神,安顺学院第21期党校学习班将于近期开班。结合机关总支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支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打印稿1份并附电子文档)于5月10日前送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总支将统一报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员名单,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32214328。
2.教职工推荐学员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21期(总第42期)党校学习班的通知》
特此通知
机关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安学院党校通[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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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21期(总第42期)党校学习班的
通 知
各党总支: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党校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领导审定,现将举办安顺学院第21期党校学习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各党总支推荐青年学生参加党校学习,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
(3)团校结业。
2、教职工,需经所在各党总支推荐方可参加学习。
3、周末有选修课的同学参加本期党校学习,必须保证参加党校学习时间。
二、培训对象
1、各党总支已经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2、各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员。
(1)校属各学院党总支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一般应从低年级学生中推荐,推荐学员人数不能超过本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8%。
(2)校属各学院党总支确定1名有责任心的党员教工带队参加学习。
(3)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等推荐学生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应先征求该学生干部所在学院意见,并核实入学条件,凡符合入学条件第1款者,均可推荐参加党校学习。
三、报名及学习时间
1、各推荐部门务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安顺学院党校第21期学习班学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并附电子文档)交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学习时间及学习安排另通知。
四、学习方式
本期党校学习班采取全体学员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由党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地点暂定为学校学术报告厅。
2、分组学习(讨论)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等推荐的学生干部参加所在学院学习组学习讨论);其他党总支参加党校学习班学习的教职工,根据推荐报名人数的情况由党校办公室安排单独组成学习讨论组或分到各学院学习讨论组参加学习。请各党总支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学习讨论场地,带队的教职工党员同志按照党校办公室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学习组学员参加讨论学习,党校办公室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各党支部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将讨论学习情况形成文字,以简报等形式报送党校办公室(连同开展学习照片一同报送)。
五、其他事项
1、日常工作由党校办公室负责,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33415006
2、附中党总支另办分校,分校开学前必须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报学习方案,分校开学期间,党校办公室将不定期派人进行抽查。
附: 《安顺学院党校第21期学习班学员报名表》(OA系统或组织部网页下载)。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5月6日
主题词:第21期 党校学习班 通知
报:学院党委
发:各党总支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5月6日印制 OA系统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