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机关党发〔2016〕20号
关于做好我校机关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迎接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做好对市里的迎检工作,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及时将表格填报学校机关党总支,在汇总后一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文件
安学院组通〔2016〕44号
关于做好迎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迎接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6年10月10日12:00前,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整体进展情况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经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2016年10月19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专项检查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的情况,报经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潘光才
联系电话:33415006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电话通知稿
中共安顺学院组织部
2016年10月8日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9月)
填报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
补交党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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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党支部数(个) |
正在开展的党支部数(个) |
尚未开展的党支部数(个) |
已补交党费(万元) |
已补交党费的党员人数(人) |
经批准少补交和不补交党费的党员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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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此表连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简要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一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34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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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
电话通知稿
各县(区)党委(工委)组织部(组织人事部、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企业工委,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为稳妥有序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1、对前一阶段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收集和整理专项检查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
2、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 33 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组通〔2016〕53号)和《组工通讯》(第57期)上刊发的“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已经对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精神传达到基层每一个党支部,确保基层党支部准确掌握政策界限,稳妥有序地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
3、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及时收集和反馈有关意见、情况,密切注意党员思想、言论动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切忌简单粗暴、引发不必要矛盾。
4、对离退休人员党员补交党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实际情况,由党支部研究提出不补交或少补交党费的意见,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办理。
5、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不在地方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刊发党费工作信息,教育引导党员不在短信、微博、微信上讨论党费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对出现的党费方面的信息,要及时删除,防止负面炒作。
10月10日下午5:00前,各县(区)组织部,市直3个工委、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要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整体进展情况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报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10月21日前,要针对全面收集和整理专项检查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报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赵东平
联系电话:33283351
附件: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30日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9月)
填报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
补交党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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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党支部数(个) |
正在开展的党支部数(个) |
尚未开展的党支部数(个) |
已补交党费(万元) |
已补交党费的党员人数(人) |
经批准少补交和不补交党费的党员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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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此表连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简要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一并传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联系电话:3328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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