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机关党发〔2018〕15号
关于开展好“颂党恩、佩党徽、送党章、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机关党总支开展“颂党恩、佩党徽、送党章、讲党课”活动,使机关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请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在参加“三会一课”时党员必须佩戴党徽;在支部学习中要将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特此通知
中共安顺学院机关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文件
安学院组通〔2018〕48号
关于转发《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颂党恩、佩党徽、送党章、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现将《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颂党恩、佩党徽、送党章、讲党课”活动的通知》(安组通〔2018〕41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下列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1、要将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2、教师党员工作时间及参加“三会一课”时佩戴党徽,学生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时佩戴党徽;
3、党章由学校组织部统一定购,组织部通知领取后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送党章学党章活动;
4、要结合本届微型党课的开展安排好1次“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讲党课的情况以简报形式报组织部。
附件:《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颂党恩、佩党徽、送党章、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7日
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7日印发 发OA系统